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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此情形需要结合员工放弃年休假的形式具体判断“自愿放弃”是否真实、有效。如用人单位已安排了年休假,员工系书面提出放弃年休假、非强制签署,则员工离职时主张折算三倍工资补偿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劳动者仅口头声明放弃年休假的,或用人单位通过任何形式的强制、变相强制或利用格式条款规避责任的“自愿放弃”(例如在劳动合同等入职材料中声明员工自愿放弃全部年休假)均无效,此类情形下员工在离职时主张折算三倍工资补偿请求的,将可能得到支持。
相关法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9月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此情形需要结合员工放弃年休假的形式具体判断“自愿放弃”是否真实、有效。如用人单位已安排了年休假,员工系书面提出放弃年休假、非强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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