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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多举措保障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用工

为深入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保障相关药械生产和供应能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防治用药需求,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八方面举措保障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用工。

确定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清单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生产资质、可连续生产的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清单,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着力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24小时用工服务,保障各类医疗物资生产和供应需要。

优选人社服务专员

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选一批用工服务专员,组织专员与企业“结对子”,“一对一”为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强化定点服务,有需要的可进驻企业靠上服务,即时了解企业员工总数、缺工人数、所需工种、空岗结构等情况,形成用工需求清单,全力保障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用工稳定、扩产增产。

强化招聘用工服务

通过政府官网、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平台,开设招聘专区,优先发布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根据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和规模,集中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促进人岗对接。充分发挥各级零工市场的作用,组织小型专场招聘。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企招工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市场化方式为企业用工提供信息对接等服务,帮助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市,对解决用工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补。

实施余缺调剂共享用工

组织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掌握订单较多、用工缺口较大及生产经营暂时困难、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医疗物资企业的共享用工需求,建立人员富余企业、缺工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共享台账。同时,依托公共求职招聘平台,建立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共享用工专区,指导企业视情、适时开展生产业务合并、劳动力共用共享等,全力保障辖区内医疗物资生产供应。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引导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在安全生产前提下,根据实际制定用工预案,落实好职工工资、休假、福利等待遇保障,及时处理欠薪投诉案件,稳定生产队伍,保障市场需求。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引导员工做好个人健康管理,确保医疗物资产品生产接替有序、供应不断不乱。

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加大社保惠企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社保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帮助企业降成本、稳预期。定期梳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政策,形成人社政策清单,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强化要素服务协调

统筹协调资源,加强要素保障,指导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制定增产扩能实施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产业稳健发展。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成本、物流等困难问题,助力企业扩大产能,保持连续稳定生产。 

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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