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
69136元;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3269元;
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17284元。
一、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以此为依据推算月平均工资为5761.33元,本数据的公布确定了山东省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上下限。
二、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厅〔2020〕87号)规定:
2020年山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以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269元),2020年山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则按照17284元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