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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医保征缴业务本月起与社保分离

济南市人社部门负责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和所有数据于2019年10月集中到省人社厅统一管理。本月起,济南市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与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工作,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分开经办。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征缴管理的经办模式、缴费方式、管理办法和沟通渠道等不变。

据了解,因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省级集中切换,2019年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期适当顺延到10月31日截止。

济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保单位可在10月23日前申报2019年10月社会保险费,并于10月31日(含)前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自10月29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其中,签订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下午5时,各参保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或提前在银行账户中存足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应在缴费截止时间10月31日(含)前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缴费或通过社保网上银行自主缴费。

济南市医保业务互联网服务系统10月12日起已开始为济南市医保参保人提供服务。用户名和密码与原“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一致,无须另行开户注册。

经程序设计开发、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目前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能提供柜台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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